申請成為
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
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
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適用於以下10個指定行業:



預製構件







備註:
- 由2019年4月1日起,「分包商註冊制度」的名稱已被更改為「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制度」及同時推行若干提升工作。所有「分包商註冊制度」下七個工種包括:澆灌混凝土、混凝土模板、玻璃幕牆、拆卸、安裝混凝土預製構件、扎鐵和棚架的分包商,已自動納入「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制度」下的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名冊而毋須另行提出申請。所有「分包商註冊制度」下其他工種的分包商則保留於註冊分包商名冊而毋須另行申請。所有引申「分包商註冊制度」的參照,由2019年4月1日已被「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制度」所取替。現行建造合約如有要求分包商於「分包商註冊制度」下註冊相關工種,在「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制度」下的相關註冊,等同符合前述的合約要求。
- 泥水工種獲升格為「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制度」下第八個指定行業於2021年1月1日起生效,屆時所有泥水工種註冊分包商自動成為第1組別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而毋須另行提出申請。
- 天花吊頂及塔式起重機(架設、拆卸和更改高度)工種獲升格為「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制度」下第九及第十個指定行業,於2022年4月1日起生效,屆時所有天花吊頂及塔式起重機(架設、拆卸和更改高度)工種註冊分包商自動成為第1組別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而毋須另行提出申請。
- 為提升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及註冊分包商的誠信管理水平,建造業議會新增「誠信管理」註冊要求,並分階段實施如下(有關公司誠信政策及高級管理人員誠信培訓的資料,請「按此」瀏覽廉政公署「誠」建商約章網站):
- 由2022年4月1日起,所有相關註冊申請(包括新註冊、續期、更改註冊身份/指定行業/組別、加入其他工種及專長項目),均須一併提交公司誠信政策;
- 由2023年1月1日起,所有註冊續期申請,均須一併提交最少一名公司高級管理人員(包括公司董事/東主/合夥人),於註冊有效期內最少完成1小時的誠信培訓記錄。
申請程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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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交申請表格及證明文件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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繳付費用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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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個工作天內確認接獲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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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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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收到完整申請資料後
25個工作天內通知申請結果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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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錄註冊名冊 |
申請方法
規則及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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