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请成为
注册专门行业承造商
注册专门行业承造商
备注:
- 由2019年4月1日起,「分包商注册制度」的名称已更改为「注册专门行业承造商制度」。除已被纳入「注册专门行业承造商制度」下的注册专门行业承造商名册的指定行业外,所有「分包商注册制度」下其他工种的分包商则保留于注册分包商名册而毋须另行申请。所有引申「分包商注册制度」的参照,由2019年4月1日已被「注册专门行业承造商制度」所取替。现行建造合约如有要求分包商于「分包商注册制度」下注册相关工种,在「注册专门行业承造商制度」下的相关注册,等同符合前述的合约要求。
- 平水及定线纳入为「注册专门行业承造商制度」下第十二个指定行业,已于2023年3月1日起生效,所有测量及定线工种注册分包商已自动成为平水及定线的第1组别注册专门行业承造商而毋须另行提出申请。惟注册公司必须于18个月的过渡期内(即2024年8月31日或之前)递交补充资料,证明其已符合注册条件。2023年12月1日起招标的工务工程合约已按注册制度实施分包合约投标限额措施。
- 屋宇维修及室内装修工种获升格为「注册专门行业承造商制度」下第十三及第十四个指定行业,已于2023年10月1日起生效,所有屋宇维修和翻新及装修工程工种的注册分包商已自动成为第1组别注册专门行业承造商而毋须另行提出申请。惟注册公司必须于18个月的过渡期内(即2025年3月31日或之前)递交补充资料,证明其已符合注册条件。2024年7月1日起招标的工务工程合约将按注册制度实施分包合约投标限额措施。
- 油漆、金属工程、结构钢铁工程、园艺工程、树艺工程及高空绿化工程工种获升格为「注册专门行业承造商制度」下第十五至第二十个指定行业,已于2024年5月1日起生效,所有上述工种的注册分包商已自动成为第1组别注册专门行业承造商而毋须另行提出申请。惟注册公司必须于18个月的过渡期内(即2025年10月31日或之前)递交补充资料,证明其已符合注册条件。2025年2月1日起招标的工务工程合约将按注册制度实施分包合约投标限额措施。
- 为提升注册专门行业承造商及注册分包商的诚信管理水平,建造业议会新增「诚信管理」注册要求如下(有关公司诚信政策及高级管理人员诚信培训的资料,请「按此」浏览廉政公署「诚」建商约章网站):
- 所有相关注册申请(包括新注册、续期、更改注册身份/指定行业/组别、加入其他工种及专长项目),均须一并提交公司诚信政策;
- 所有注册续期申请,均须一并提交最少一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(包括公司董事/东主/合伙人),于注册有效期内最少完成1小时的诚信培训记录。
申请程序
提交申请表格及证明文件 |
缴付费用 |
5个工作天内确认接获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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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专门行业承造商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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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收到完整申请数据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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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录注册名册 |
申请方法
规则及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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